进口日韩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报关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
时间:2023-02-07 点击:76
日韩等国家化妆品进口报关/非特殊用品化妆品进口备案需要提供哪些单证资料,要到哪里备案呢?本篇文章就是给大家解答化妆品进口相关的报关清关知识。
我国依照风险管理的原则,对化妆品实施分类管理。依据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,化妆品被分为两大类:特殊用途化妆品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。《条例》第十条规定: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、染发、烫发、脱毛、美乳、健美、除臭、祛斑、防晒的化妆品。除特殊用途化妆品9个类别以外的化妆品都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。
一、化妆品进口报关需要到哪里办理批文?
普通化妆品、非特殊化妆品不需要在北京办理!
截止到2020年1月份,设自贸区省份的企业,非特殊类化妆品,也就是常见的护肤类,洗发沐浴类,彩妆、香水等,只需要到所在省级药监局提交申请备案就可以了。自贸区辖区的企业,直接就可以在自贸区的药监局申请备案。
设自贸区的省市如下:上海、广东、天津、福建、辽宁、浙江、河南、湖北、重庆、四川、陕西、海南、山东、江苏、河北、云南、广西、黑龙江。这些省市以外注册的企业,进口备案才需要到国家药监局,网上提交备案材料审核。
只有特殊类化妆品如:美白,防晒染烫发等需要在北京国家局申请注册。需要窗口递交材料。具体可咨询(可在线向人工客服咨询,可电话咨询,也可以留言咨询。)
二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,应提交下列材料:
1.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;
2. 产品配方;
3. 产品;
4. 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,按下列顺序排列:
a. 检验申请;
b. 检验受理通知书;
c. 产品说明书;
d. 卫生学(微生物、理化)检验报告;
e. 毒理学性检验报告
5. 产品原包装(含产品标签)。(拟专为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,需同时提品设计包装(含产品标签));
6. 产品在生产国(地区)或原产国(地区)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;
7. 进口化妆品报关需提供其中文标签、货物入境检验检疫通关单、产品成分表、合同、fp、装箱单和报检、报关委托书等手续。